为宪政推行的执行与表征机关,议局理应发挥制衡效,但作为国家机构的一分而言,这
制衡、监督的权力需要充分保障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。倘以空言塞责,只提供一句纸面上“议局拥有监督权力”的话语而不为行使这
监督提供必要的
质条件和制度基础,那这
权力注定只是自欺欺人的空话,也注定要沦为没有实际用
的橡
图章。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